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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动态] 武汉城管对“车窗抛物”拒不回应者动用司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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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武汉8月29日电(记者冯国栋)在武汉,一次“车窗抛物”可能换来一纸传票。武汉市城管委日前宣布,针对首批20个对“车窗抛物”拒不回应的单位和个人,已启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这是武汉开展“车窗抛物”有奖举报一年后,首次动用司法制裁。


    据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朱建华介绍,在核实“车窗抛物”举报后,城管委通过告知函、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查证属实的涉事车辆所有者和单位缴纳罚款。但部分车主既不回应说明情况,也不接受处罚。武汉城管委按《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武汉城管委已按照法律程序,向首批20个单位或个人邮寄《强制执行催告书》。除3个被拒收外,其余均已送达。这些单位和个人可能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的经济处罚,并在个人就业、贷款及公司经营等方面留下“污点”。


    朱建华说,治理“车窗抛物”最终走向司法程序,目的不在处罚,而是想促进市民改掉陋习,强化法律法规意识。


    武汉“车窗抛物”有奖举报政策从去年10月开始实施。起初是由热心市民举报,查证属实的奖励100元。今年4月,武汉城管加大治理力度,启用中心城区主干道监控抓拍“车窗抛物”,罚款金额从原先的每次50元升至每次200元。目前,在武汉城管认定的609件有效举报中,仍有483个被举报人未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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