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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假冒警察绑架勒索 自封公安处长成立假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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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南宁10月13日电 自封“公安处长”,挂牌成立“公安办事处”,购买警用器械设立审讯室成立假警局,被抓的受害人只有缴纳数万元罚款并写下欠条才能被“保释”。近日,广西南宁市良庆区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假冒警察绑架勒索案,成功解救了一名被非法关押120小时的受害人,5名犯罪嫌疑人被一举抓获。

南宁警方10月12日通报案情称,9月29日,南宁市公安局良庆分局接到操某报案,称自己被一伙自称是“鲁桂两省公安厅打传办”的人强制带到桂林,被迫交了3万元保释金并写下7万元欠条后才被释放。接报后,良庆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在操某的协助下,在桂林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同时还解救了被非法关押了120小时的受害人洪某。

受害人洪某从武汉到南宁做生意多年,同案受害人操某是其外甥。今年9月25日下午,他被一伙自称是公安部办案人员的人强行带到桂林审讯。面对不明真相的抓捕,洪某拒不认罪,结果一直被这伙人关押。

警方调查发现,以山东籍男子冯某为主的犯罪团伙自今年7月以来就开始谋划冒充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将租来的小区民房按照警局设置装修改造成办公室,除了对外挂牌“鲁桂两省公安厅打传办驻临桂办事处”“山东省工商局驻广西办事处”外,还设立“审讯室”“处长办公室”等,在审讯室内还粘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等标语。主犯冯某自称是“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经侦处处长”,还购买了手铐、警服、头盔、警棍等装备,办了假的警察证件。冯某等人假冒警察将受害人绑架到桂林后,通过“审讯”等手段,逼迫受害人交纳“罚款”和“保释金”非法获利。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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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膽子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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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凶了{:soso_e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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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帅哥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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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soso_e113:}{: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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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太凶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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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尼玛,,保释金还可以赊账就整水了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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