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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警讯] 女子在汶川地震中遇难 其母索赔难寻证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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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2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汶川地震当天,27岁的大学毕业生熊昕在四川卧龙熊猫基地参加奥运熊猫认养仪式的表演后,在返程途中不幸遇难。事发后,其母亲熊女士将活动主办方告上法庭,索赔58万余元。一审败诉后,熊女士提出上诉。昨天上午,此案二审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熊昕究竟受雇于哪家公司成为焦点。


归途遇地震 一车人遇难

27岁的熊昕一岁时父母离异,由母亲熊女士独自抚养长大,2004年毕业于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美术学院,油画专业。毕业后,她一直在备考研究生。学习的同时,喜欢动漫的熊昕加入了“西南动漫联盟”,这是一个喜欢动漫的年轻人自发组织的社团,会员们经常在一起活动。

2008年5月12日,浙江省新安化工集团公司在汶川县(微博)卧龙镇熊猫基地举行了奥运熊猫认养仪式。在认养仪式的文艺演出中,熊昕扮演熊猫参加演出。当天活动结束后,熊昕和其他参加该活动的11名工作人员一起返程,途中遇地震,一行人所乘坐的车辆被深埋在崩塌的巨石中,经长时间救援未果。同年12月26日,经当地警方确认,熊昕遇难。

熊女士认为,“认养奥运大熊猫”活动计划是新安公司制定的,并与北京阳光智典公关策划有限公司签订《公关代理合同》,委托该公司策划和执行。阳光智典公司后应新安公司要求,雇佣了包括礼仪小姐、舞蹈演员等在内的12名人员为认养仪式服务,女儿熊昕是舞蹈演员之一。熊昕与新安公司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新安公司和阳光智典公司是该活动的主办方和策划执行者,熊昕受雇在从事演出等活动中遇难死亡,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证据 一审驳回起诉

新安公司辩称,熊昕和该公司没有雇佣等任何法律关系,公司也未见过熊昕。阳光智典公司是活动的承办人,负责策划、组织、承办,新安公司只是负责出资,其义务已履行。

据悉,此案立案后,阳光智典公司已注销,故该公司两名股东参加诉讼。两股东表示,熊昕是被奥克帝文公司雇佣,并以西南动漫联盟的名义从事演员工作,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理中,熊女士指出,女儿是西南动漫联盟的人员且与新安公司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但没有举证。经法院查明,西南动漫联盟为成都奥克帝文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并非独立民事主体。阳光智典公司接受新安公司委托后,自行通过西南动漫联盟等招募包括熊昕等人参加大熊猫认养活动。

一审法院认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熊昕系因不可抗力而罹难。且熊女士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熊昕与新安公司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故主张新安公司与阳光智典公司作为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依据。熊女士未主张熊昕与奥克帝文公司有雇佣关系,故对其向该公司提出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审缺席审理 被告称无责

昨天,阳光智典公司两名股东因二审法院没有联系到未到庭,法庭进行了缺席审理。熊女士认为,熊昕只是西南动漫联盟的会员,与对方不存在雇佣关系。地震虽是不可抗力,但新安公司作为雇佣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基于公平原则也要适当赔偿。

“当天,我们公司也有30多名中高层遇难。面对这个巨大灾难,我们不是比谁的损失更大,而是要理性探讨。”新安公司的代理人说,熊昕与该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根据与阳光智典公司的委托代理合同,不管熊昕是由谁雇佣,其行为都跟新安公司无关。此外,该案属于不可抗力,非侵权行为造成,故不适用公平原则。

奥克帝文公司表示,他们一审判决后才得知成为被告,之前对此事毫不知情。公司与西南动漫联盟并无任何关联,只是将域名给对方使用,根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应承担责任。法院未当庭宣判。


庭后追访

母女同台再无机会

李玲与熊昕同为西南动漫联盟的会员,也是室友。她说,该联盟2002年成立,她和熊昕经常外出演出。熊昕与另外两个女大学生面试成功后,她代表那两个女学生和熊昕一起去和阳光智典公司签了合同。“虽然只有200元报酬,但熊昕非常高兴。”李玲说,熊昕随身带着合同,最后都被埋葬于巨石下了。

熊女士的手机里至今保存着女儿4月23日的一个未接电话记录,未能接听她最后的声音,熊女士遗憾万分。她说,自己原定于当年7月举办小提琴个人演奏会,女儿担任主持人,但地震永远夺去了母女同台的机会。

晨报记者 颜斐/文

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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