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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5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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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南交通大学编制《石龙路石桥场镇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石龙路石桥场镇段项目
2、项目概要:
项目位于简阳市石桥镇,道路起于石桥农贸市场附近,止于雄州大道C段,项目新建道路1.05公里,宽22米,道路绿化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工程费用为7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联系人:卢工     电话:1388291713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763412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沿线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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