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私家车主沈某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想到要给车胎加气,遂停车,从私家车后驶来的电动车,迎头撞上突然打开的车门。不久,电动女子因脑溢血死亡。警方认定私家车主应负全责。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了这名车主。 从私家车后驶来的电动车,迎头撞上突然打开的车门。不久,电动车主因脑溢血死亡。警方认定私家车主应负全责。 昨天,江汉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了这名车主。记者了解到,“开门死”案件在全国各地频发,我市去年共发生两起“开门死”案件。 事件回放 停车开门,电动车主撞门死 事发去年8月6日下午3点左右,24岁的私家车主沈强(化名)开着自己的小车来到长港路,突然想起要给车胎加点气,遂将车停在路边一家汽修站前。 沈强回忆说,当时自己好像看了一眼后视镜,觉得车后没人。随即打开左前门,侧身去拿副驾驶座上的手机和包包。这时,一辆电动车从车后驶来,骑车人迎头撞上车门。 “就几秒钟,悲剧发生了。”沈强立即下车,扶起受伤的女子,询问伤情,并将其送往附近社区医院救治。 8月25日,伤者因颅脑损伤致呼吸循环衰竭不幸去世。司法鉴定意见表明,死者死因与“其原有的颅内血管病变”和“这场车祸导致的脑出血”均有关系。经现场勘查,交管部门认定,肇事车辆与电动车均符合安全标准,沈强开车门,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被害人无责任。 昨日,江汉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了沈强。承办检察官说,沈强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启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 此案成为江汉区首例“开门死”案件。 无独有偶。去年4月,江岸区也曾发生“开门死”案件。司机遇急事紧急停车开门,一辆电动车正好撞上打开的车门,骑车者摔伤身亡。司机因“开门不慎”而交通肇事被刑事处罚,并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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