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家报道【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开庭】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在此前的一审中,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当庭宣布判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涉事的4名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3年6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4人均提起上诉。 中新网4月23日电 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二审将于今日上午8时30分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在此前的一审中,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三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2013年7月17日,湖南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该县南强镇莲塘村村民邓正加夫妇发生冲突,邓正加倒地身亡。 随后,临武县官方发布消息称,“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邓突然倒地死亡。” 7月18日,郴州市公安局法医在市检察院工作人员、临武县南强镇莲塘村干部和死者亲属等的见证下,对死者邓正加的尸体进行了检验,并提取了相关脏器组织,连夜送往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病理学组织切片检验。 7月20日上午,临武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对“7.17”事件中涉案的该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廖卫昌、邝亚平、夏际玉、杨连祥、袁城、骆威平等6人执行刑事拘留,进一步调查事件真相。 7月30日,郴州市公安局法医根据尸体检验情况及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病理组织学检验结论综合分析认为,临武瓜农邓正加系外力作用诱发脑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12月27日,廖卫昌等4人涉嫌故意伤害案在永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4名城管工作人员均获刑。被告人廖卫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被告人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4年、3年6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2013年7月17日上午,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与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因邓正加妻子黄某谩骂行政执法人员,且邓正加用秤杆戳向廖卫昌,四被告便上前对邓正加进行殴打,诱发邓正加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廖卫昌、袁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骆威平、夏际玉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案发后,四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 鉴于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畸形脑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死亡,四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导致畸形脑血管破裂的诱因,结合四被告人的自首情节及本案中所起的作用,依法对廖卫昌予以从轻处罚,对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予以减轻处罚。 一审判决后,四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
“瓜农死亡”事件之媒体评论: 瓜农之死背后是农民之难 @新华视点:临武事件肇事者正得到应有惩处,但人们的关注和思考不会停止。瓜农之死,城管之恶,背后是农民之难,农业之弱。今年,许多地方多种农产品跌价滞销,像邓正加这样到城市摆摊直销的农民增多。相关部门应畅通绿色通道帮农助农,而不是趁机揩油伤农害农。
杜绝城管暴力需权责相称 @央视新闻:临武6名城管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虚骄恃气,终会付出代价;逞凶施虐,应被法律所缚。正义在艰难行进,还瓜农以公道,给死者家属以交代,予公众以完整真相,尚有迢迢之途。遏抑骄矜冲动,以看得见的方式抵达正义,仍需全社会携手推动。 @华商报:面对临武城管的暴戾手段,当地政府事后采取的这种最愚蠢的方式只能是一种必然。城管的暴戾,对贩夫走卒的大打出手背后一直闪耀着政府的支持或纵容。迷信暴戾,喜欢强力弹压的地方政府,如何能放弃警察的力量用法律解决问题?瓜贩邓正加死了,但正义绝不能缺席。(腾讯新闻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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