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简阳市人民医院是一家大型三甲医院,作为拥有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佳医院、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等众多荣誉的医院,拥有全国颇具影响、颇受争议的超豪华住院大楼,全院1600余名职工,其中招聘工勤人员就达500多名,这里谈谈该医院几个违背国家法律,与三甲医院的标准格格不入的地方。 一、招聘工勤人员保险问题:众多招聘工勤人员除了社保以外,不管工作多少年,其他任何保险都未享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招聘工勤人员工资待遇问题:同等工种、同等上班时间、同等付出情况下,2008年,招聘工工资800余元,正式工工资1200元左右;而从2012年至今,招聘工工资为1100元左右,正式工工资却涨到了2400元,也就是说从1.5倍涨到了2.2倍左右,这还不包括正式工档案工资。其他如过节费、绩效、年终奖等都要高1倍以上。正式工有工龄,有编制,但是如此不公,让低收入者情何以堪。最可笑的,医院常年拖半个月以上才发工资,夜班费更是拖上1、2个月算常事。根据《2014年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同工同酬”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内部实行全日制的劳动者,在相同、相近、相似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相同的劳动量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应执行同等的工资分配制度。又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中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招聘工勤人员不能加入医院工会;工会每年有各种名目为正式工发奖金,而招聘工一分没有,原因是没有参加工会,可是医院根本就不要招聘工加入工会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四、最后一点,医院所有人员,不管什么样的原因加班,不管你加多久,不管加早班还是夜班,医院从未给过一分钱加班费,医院还美其名曰奉献。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堂堂国家公立医院视国家法律不顾,公然践踏国家法律,漠视广大劳动群众权益的行为应得到广大网民口诛笔伐,更应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2013年5月9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2013年6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河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的精神,希望广大领导干部、各相关部门予以关注,切实保障劳动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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