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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 蒋涛)中国拟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 速裁程序试点。这是记者从23日召开 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上了解到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当天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关于授 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 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最高 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草案作说明时指 出,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 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刑事犯罪呈高发 态势。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 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是当前司法 实践的迫切需要。
周强表示,建立刑事案件速裁程序, 有利于及时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 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司法资 源配置,解决司法实践中案多人少的 矛盾,也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惩办 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教育矫治 犯罪人。
据周强介绍,试点案件限于事实清 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对 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盗窃、危险驾驶 等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 件。
对于简化细化的相关诉讼程序,周强 介绍说,进一步简化庭审程序。适用 速裁程序的案件,拟对开庭通知时间 不作限制,法官当庭确认被告人自愿 认罪、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同意适 用速裁程序的,可不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并适当缩短办案期限,但 必须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增加不公开审理情形。”周强说,适用 速裁程序的案件,人们法院要充分尊 重、保护被告人获得公开审判的权 利。同时,对于被告人以名誉保护、 信息安全等正当理由申请不公开审 理,公诉机关、辩护人没有异议的, 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可以不公开审 理。
周强在作说明时还专门强调,切实保 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草案拟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 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 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 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进行试 点。周强说,上述地区案件基数大、 类型多,有利于检验试点效果。试行 期限为从决定生效之日起试行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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