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冷一婷)2月9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成都市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同时详细介绍了《成都市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规定》) (以下简称“黑名单”)和《成都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黑名单》规定,单位和机构一旦进入“黑名单”,必须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监管部门将给予重点监管直至整改完成。在实施“黑名单”管理期间,将严格限制相关单位和机构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工程招投标等行为,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连续两年进入“黑名单”且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将责令停业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 另外,在《规定》中还提出,要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可建立与安全生产挂钩的保险、信贷、准入、用能、财政等政策,国有企事业可以建立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业绩与薪酬、任免挂钩制度等。此外,还提出可根据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需要,设立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根据实际科学、合理增大投入规模,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由市安监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 值得一提的是,《黑名单》当中除了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外,还明确将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纳入了“黑名单适用范围”。相较于已经建立了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其它地区是一项创新举措。 成都市安监局副局长叶永清在会上强调,眼下春节假期将至,安全生产工作尤其需要重视。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将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管控,防止出现人员踩踏事故、火灾事故等,此外,烟花爆竹的生产和消费将会是期间工作重点之一。叶永清提示市民,一旦发现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0进行投诉。 据悉,《规定》已于1月13日开始实施,而《黑名单》也将于2月28日起正式施行。 (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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