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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动态] 国家邮政局:快递企业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将于9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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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25日从国家邮政局获悉,我国首部强制性邮政行业标准《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标准分别从消防、隔离、监控、安检、报警等6个方面对快递企业营业场所和处理场所安全生产设备的配置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标准适用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从收寄到投递的各个环节、场所,村邮站和快递合作营业场所除外。

标准要求,快递企业的营业场所、处理场所、与外相通的各出入口、停车与装卸区等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保持全天候运转,图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0天。视频监控图像和数据应实现与邮政管理部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联通。快递企业处理场所应配备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应保证100%过机安检,其他邮件、快件过机安检率应符合相关规定。

对于城市配送汽车和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等揽投车辆,标准规定其应为封闭车厢,避免邮件快件裸露在外,同时应安装锁闭装置。城市配送汽车还应满足配备卫星定位系统、驾驶室与车厢间具有刚性的隔离装置等相关规定。

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事邮政、快递业务的企业,其营业场所面积大、区域广、人员多、包裹数量大,安全设备的配置和管控十分重要。本标准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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