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5-6-18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省资阳市 电信
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这部被俗称为“民告官”的法律首次规定了立案登记制度,明确规定对起诉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这就意味着,今后“民告官”将是“零门槛”。
“民告官”历来有三难:不敢告、告不了、告不动。究其原因,对于本行政区域法院审理老百姓告本区域政府的案件,老百姓出于本能地会有“官官相护”和“地方保护”的担忧。新法将行政协议、拆迁、社保争议纳入可诉范围,确定立案登记制度,无疑大大扩大了“民告官”的空间,也增加了老百姓的底气。
与此同时,以往的“民告官”制度还长期存在着另一种三难: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随着《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这“三座大山”有望被推..翻。新法规定,对行政机关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可对该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这对于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极为有利的,释放出“民告官”的司(河蟹)能量。
有人预判,新法的实施将激发公众提起行政诉讼的积极性,而行政部门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懒政行为或将都被推上法庭,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也会出现大幅增加。不管这一预判准确与否,新法的实施对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以及行政应诉都将是一个巨大挑战。其中,在行政诉讼中有着高败诉率的国土资源部门尤其是压力山大。
面对新法,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法律知识储备。翻翻新法的条款,明确规定的受理范围与国土资源部门密切相关的不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这些方方面面的新增受理,有可能会如潮水般涌来。
我们已经进入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政府行政机关不学法、不懂法、不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不留神就可能被请到被告席上。新法是一部长牙的法律,面对它,最好的办法就是学法、懂法、用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