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42|回复: 0

[法制动态] 最高检:六类案件可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复制链接]

6527

主题

7598

回帖

5万

积分

少将

UID
15123
回帖
7598
主题
6527
积分
55057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08-10-23
最后登录
2025-5-26
在线时间
2453 小时
发表于 2015-7-29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最高检:六类案件可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法制网北京7月20日讯 记者刘子阳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对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的原则、方式、内容、责任等进行明确规范。

  规定明确规定了检察官应当向诉讼参与人开展以案释法的三种情形,即法律文书说理、应诉讼参与人请求释法说理和特定情况下的主动释法说理,检察官对其正在办理的案件,如果符合规定情形,应当及时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规定提出,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可能引发上..访或社会群...体...事件等六类案件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这六类案件包括: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正气的案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或较大争议,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的案件;可能引发上..访或者社会群...体...事件,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案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权利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具有较强警示教育意义,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提高群众学法守法意识、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案件;具有预防职务犯罪效果,通过开展以案释法,有利于促进单位、部门健全制度、改进管理和国家工作人员自我警醒、廉洁自律的案件等。

  规定强调,检察官要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法律文书说理工作,以案释法应当准确说明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事实,充分阐明办理案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法与你我同行!欢迎垂询:1320815781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6-18 05:54 , Processed in 0.031171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