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916|回复: 0

[说法释案] 离婚协议签订后未登记财产分割是否有效

[复制链接]

91

主题

1

回帖

510

积分

上士

UID
146043
回帖
1
主题
91
积分
510
阅读权限
70
注册时间
2015-7-29
最后登录
2022-3-7
在线时间
69 小时
发表于 2015-8-17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婚协议签订后未登记财产分割是否有效

   
    我和丈夫刘某签了离婚协议,约定将婚后我们共同购买的一套房产归我所有,现该房产已过户到我的名下。他现在反悔不同意离婚,说未到民政局办过离婚登记。请问,该离婚协议中我们已履行的财产部分是否有效?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据此,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民事合同,而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也即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予以确认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由于你们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实际未完成,故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协议中所约定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四川司法腾讯微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6-28 15:08 , Processed in 0.034445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