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 当初公示了只有15年土地使用年限 昨日,森态房产公司副总经理刘加兴回应称,“南郡帝景”楼盘当初属于南部县旧城改造项目,小区所在地原来是一个面粉厂,政府后来将其叫停,纳入旧城改造。其称,这块地原本有30年使用期限,公司在2007年拿到这块地后还剩15年期限,南部县政府便将这15年期限直接划给公司,不过,公司除了交纳部分土地出让金外,还需承担建设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和道路建设等城市基础设施,“这15年期限是我们花钱买的。”当初为何没将期限延长呢?刘加兴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不超过70年,但没限制最低年限,“我如果买1年(使用权)合不合法呢?也合法。” 至于部分业主反映,购房时不知道房屋土地使用权限只有15年。对此,刘加兴说,当初销售房屋时,房屋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年限等信息都进行了公示。 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回应四大焦点问题 15年土地使用权到期 可申请续期 24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前往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就“森态·南郡帝景”房屋使用年限一事采访了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对方向记者出具了一份回复。 15年土地使用权合不合法? “不违法” 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回复中称,“南郡帝景”属旧城改造项目,其土地使用权系由森态房产公司于2007年9月30日取得,土地用途为住宅,终止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根据国务院5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绍国解释,这条规定是限制出让国有土地的居住使用权不能超过70年,而不是限定每宗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必须以最高年限70年出让。因此,“森态·南郡帝景”小区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只有15年并不违法。 15年到期后怎么办? “可申请续期” 15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怎么办?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回复中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在期限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均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李绍国说,根据规定,“南郡帝景”一期的业主需在2021年9月29日前到南部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续期手续,即可以续期到最高年限(70年)。 续期需不需要交费? “要交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续期需要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物权法》里提到的‘自动续期’,也没有明确到底是有偿还是无偿续期,所以我们只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续期需要收费。”李绍国说,在接到土地使用者提交的续期申请后,国土部门会找地价评估机构参照城市各地段的基准地价来进行评估,然后核准需要续期的土地所需要交纳的费用。 续期费用谁交? “需业主和开发商协商” 对于“森态·南郡帝景”小区一期部分业主要求开发商对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续期一事。李绍国称,这需要业主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如果是业主支付续期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则由一栋楼的业主分摊。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我们来看看深圳是怎么做的! “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到那时房子还是我的吗?”这是许多购房者心里最大的疑问。 不仅如此,还有40年、50年产权的房子,这些项目到期后产权会不会延长、续期如何续,有没有法律规定,对许多已购房或准备购房的市民来说,都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怎么办?这不只是南部县这个小区面对的问题,也是一个现实而普遍的问题。 深圳国际商业大厦 国内首个续期土地使用权案例 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是国内第一个续期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 2000年以来,随着第一批行政划拨土地的陆续到期,为了解决这部分到期物业的问题,2004年,深圳市颁发《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按照该《规定》,深圳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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