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水价80%居民用水价格不会改变 根据2014年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住建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居民阶梯水量原则上设置三级:第一级阶梯不超过15立方米∕户·月,第二级阶梯不超过25立方米∕户·月,第三阶梯为超过25立方米/户·月。 水价方面,一、二、三级阶梯水价原则上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各市(州)和扩权试点县要通过召开听证会最终确定。 四川省目前大多数城市的居民供水价格在1.65元—2.15元/立方米,依照上述比例测算,实行阶梯水价后,80%的城镇居民用水价格将不会改变,第二阶梯的价格将变为2.48元-3.23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价格将变为4.95元-6.45元/立方米。 阶梯气价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气价改革方面,省发改委去年也出台了意见,要求今年底前,四川所有已通气城镇都要建立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意见提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设置为三档,采用边际用气量确定分档气量。第一档用气指导量为每户每年360—420立方米,相当于平均每户每月30—35立方米,各地结合实际,按扣除空置户后剩余范围内覆盖80%的居民家庭中,最高用气户年度用气量具体确定。 第二档用气指导量为每户每年600—660立方米,相当于平均每户每月50—55立方米,按扣除空置户后剩余范围内覆盖95%的居民家庭中,最高用气户年度用气量具体确定;第三档为超过第二档用气量部分。 一二三档气价比为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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