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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起,简阳市财政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持和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考核、技术更新改造、名优品牌、企业规模等进行奖励。
??为全面贯彻落实资阳市委、市政府深化工业强市战略加快企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快简阳新型工业发展步伐,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壮大工业经济总量,促进工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简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工业强市战略加快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进一步确立工业的主导地位;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工业的发展目标;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工业发展的抓手;完善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工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工业扶持力度的政策包括:财税扶持政策,土地政策,企业奖励政策,规费政策,园区扶持政策。其中的企业奖励政策为:
??工业企业税收增长奖。以企业考核年度前两年实际入库平均数为基数,当年新增税收(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本级财政地方所得部分的,市属规模以上重点企业按30%、规模以上非重点企业按10%计奖,由市政府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工业企业目标考核奖。对工业企业实行一年一度的考核奖励,每年简阳市工业领导小组下达考核指标,由简阳市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企业领导集体和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简阳市工业领导小组对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技改项目进行审核,简阳市政府给予奖励。
??工业企业创新、品牌奖。对开发拥有国家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的,每创一个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争创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获国家免检产品的,简阳市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每创一个四川名牌、四川著名商标的和创省级技术中心的,简阳市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简阳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10万元。
??法定代表人突出贡献奖。对全面完成简阳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且年实际入库税收本级财政地方所得在100万元以上的,简阳市委、市政府将对其法定人按不超过1%实施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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