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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警讯] 简阳法院成功调解首起环境污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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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8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成都长安网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案件也随之增多。近日,简阳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原告鄢某等16户村民起诉简阳市某养殖专业合作社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该案是简阳市首起环境污染案件,通过巡回审理方式,既对当地群众环境保护知识进行了普法教育,又使侵权人受到警示启发,使遭受污染的环境得到了及时治理,避免了损害的进一步扩大,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被告简阳市某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简阳市福田乡某村租用土地开办养鸡场,因未配备家禽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设备,直接将未经处理的家禽粪便污水排放到沟渠、田地,致周围水环境受到污染。原告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对该村的井水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村公用古井1号的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超标。原告认为被告的污染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在寻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切断污染源,保证生活用水并对已造成污染的排灌沟、堰塘进行清淤。

  由于该案矛盾突出,在当地影响较大,简阳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到该村对污染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向当地村干部和村民广泛了解情况。考虑到家禽粪便是可降解物,是可治理的污染,为尽快解决实际问题,恢复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明环境污染案件的举证责任及法律后果,引导被告准确判断诉讼风险、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被告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并与原告达成了立即停止排放家禽粪便污水并对古井和堰塘进行清淤的调解协议。

  (万军 高凌 谢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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