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中午红建路捞得乐门口,一电动载客三轮侧翻,人员受伤情况不详。这些三轮出事是迟早的。

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在简阳城区部分区域禁止载客三轮车通行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和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城区部分区域禁止载客三轮车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车辆类型: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含电动载客三轮车)、人力载客三轮车。
二、禁止通行时间:全时段。
三、禁止通行区域:
(一)老城区区域:
1. 简州大桥西端T形路口:禁止从石桥及简州大桥方向驶入安象街;
2. 洁乐园十字交叉路口:禁止从321国道、南环线及白塔路方向驶入滨江路南段;
3、白塔路与车站路十字交叉口:禁止驶入车站路;
4. 沱一桥西端:禁止驶入农兴街、五友路;
5、南门口:禁止驶入大古井街;
6、新民街南段与顺城街交叉口:禁止驶入顺城街、新民街;
7、南环线西端Y形路口:禁止驶入建设中路(空分广场方向);
8、禁止从绛溪路方向驶入安象街。
(二)新城区区域:东溪大道、雄州大道、沱一桥以外的所有城市道路禁止通行。
四、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所有进入禁行区域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人力载客三轮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五、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15年10月8日起施行。
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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