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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警讯] 小伙网购24支仿真枪被判无期 高院:量刑明显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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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9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唐金龙)达州(微博)小伙刘大蔚网购仿真枪被认定为走私武器,一二审都被判无期(本报曾报道)。对这样的判决,刘大蔚怎么也想不通,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仿真枪,货都没收到就被判刑,觉得很冤。狱中的他手写了26页申诉材料,认为“仿真枪不是违法的”,自己买来“只是放在家里做装饰摆设”。

去年11月,刘大蔚及其家人委托律师向福建高院提交了刑事申诉状,请求撤销该案判决、启动再审。

刘大蔚的父母也从四川老家赶到福建宁德,边打工边四处替儿子申冤。

今年4月12日,刘大蔚的申诉代理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福建高院已对“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立案复查。徐昕认为,刘大蔚没有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量刑过重,“他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低,远未达到需以刑法严惩的程度,违背常识常情常理,挑战人类认识底线。”

10月18日,在半年多的等待后,刘大蔚的母亲收到了福建高院的再审通知书。通知书说:本院认为,原审对刘大蔚判处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决定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该再审通知还称,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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