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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四川省住建厅(微博)正式下发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微博)关于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6〕531号),明确要求“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建筑企业以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并鼓励“取得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试行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该通知的下发,也为省内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使用扫清了政策障碍。
目前四川已在全省铺开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承保金额近5亿元,为投保客户大幅减轻了经营负担。作为西部第一家可以开展多年期“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保险机构,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福江介绍,锦泰保险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包括投标保证、履约保证、预付款保证、支付保证等四类品种,主要是为建设工程中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各类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其与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具有同等效力。
国内传统和现行的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通常为两种方式:一是缴纳现金保证金;二是开具银行保函。与这两种保证方式相比,由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证保险有明显的优势:“保险保函的成本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是最低的。” 四川伟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张晓玲算了一笔账。一个造价为1000万元的工程,如果按照传统方式缴纳现金保证金,需向项目业主缴纳100万元;如果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不仅需向银行缴纳20-30万元左右的保证金,还会占用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授信。“不光是钱的问题,授信审批链条过长也会导致工程进场时间延后,造成工期紧张。”所以,“锦弘•泓景湾商住楼弱电智能化项目”成了四川省第一个试水的工程,率先投保了锦泰保险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
据了解,在建设领域保证环节全面引入保险机制,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但在国内尚属创新方式。与现行的工程合同履约诸多保证方式相比,保证保险有着成本更低、办理更便捷等系列优势,对建筑企业的减负优势明显。
杨军作为一名资深项目业主代表,已经在四川省锦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业9年。杨军表示,曾经遇到过施工单位因为各种变故无法完成工程建设的情况,这也是业主最担心的问题。
“以往采用现金保证的方式,由于没有第三方居中协调缓冲,甲乙双方容易激化矛盾诉诸法院,造成项目停摆。”杨军说,“现在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项目并承担违约的经济责任,就会主动在事前会运用专业经验审视风险,并居中参与承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分歧协调,确保工程如期保质完成。”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呈稳步增长趋势,预计2016年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维持在102万亿元左右,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维持在41万亿左右。
业内人士分析,若按照50%比例的施工项目需要提供合同履约保证保函,且保函累计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20%的比例计算,预计2016年新增的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函需求规模在4万亿左右,若按照保函金额1%的费率计算保费,则保费总额应在4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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