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054|回复: 12

[同城生活] 万能的论坛,咨询个户口转移的问题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回帖

24

积分

热血青年

UID
151114
回帖
1
主题
1
积分
24
阅读权限
10
注册时间
2016-12-2
最后登录
2016-12-2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16-12-2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在简阳上班,外地人,准备明年在简阳买房,但是呢想先把户口迁到简阳,谁知道有什么政策,需要什么手续呢??

21

主题

4369

回帖

1万

积分

中校

UID
2976
回帖
4369
主题
21
积分
17639
阅读权限
175
注册时间
2006-11-13
最后登录
2024-6-5
在线时间
979 小时
发表于 2016-12-2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  友情顶贴
肯以本色示人者,必有禅心和定力,所以,伪名儒不如真名妓。---鲁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1

主题

4369

回帖

1万

积分

中校

UID
2976
回帖
4369
主题
21
积分
17639
阅读权限
175
注册时间
2006-11-13
最后登录
2024-6-5
在线时间
979 小时
发表于 2016-12-2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来简阳安居
肯以本色示人者,必有禅心和定力,所以,伪名儒不如真名妓。---鲁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4

主题

2万

回帖

6万

积分

少将

UID
145190
回帖
20967
主题
94
积分
61138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15-5-27
最后登录
2024-7-17
在线时间
3901 小时
发表于 2016-12-2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

主题

1141

回帖

4336

积分

少尉

UID
148381
回帖
1141
主题
27
积分
4336
阅读权限
130
注册时间
2016-3-1
最后登录
2018-9-10
在线时间
451 小时
发表于 2016-12-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真不清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

回帖

24

积分

热血青年

UID
151114
回帖
1
主题
1
积分
24
阅读权限
10
注册时间
2016-12-2
最后登录
2016-12-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d=====( ̄▽ ̄*)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79

主题

7121

回帖

3万

积分

大校

UID
148383
回帖
7121
主题
679
积分
33644
阅读权限
185
注册时间
2016-3-1
最后登录
2023-2-3
在线时间
3865 小时
发表于 2016-12-2 11:35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如通过购房入户的方式办理户口迁移,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79

主题

7121

回帖

3万

积分

大校

UID
148383
回帖
7121
主题
679
积分
33644
阅读权限
185
注册时间
2016-3-1
最后登录
2023-2-3
在线时间
3865 小时
发表于 2016-12-2 11:3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项目名称: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法定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受理地点: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及各区(市)县公 安局办证中心。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师类职称人员,由(省)市人事部门出具,技师类职称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6、申请亲属随迁的提供 ①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 ②随迁亲属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配偶系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配偶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需经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79

主题

7121

回帖

3万

积分

大校

UID
148383
回帖
7121
主题
679
积分
33644
阅读权限
185
注册时间
2016-3-1
最后登录
2023-2-3
在线时间
3865 小时
发表于 2016-12-2 11:3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师类职称人员,由(省)市人事部门出具,技师类职称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6、申请亲属随迁的提供 ①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 ②随迁亲属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配偶系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配偶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需经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79

主题

7121

回帖

3万

积分

大校

UID
148383
回帖
7121
主题
679
积分
33644
阅读权限
185
注册时间
2016-3-1
最后登录
2023-2-3
在线时间
3865 小时
发表于 2016-12-2 11:4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需要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大专以上学历或工程师类职称人员,由(省)市人事部门出具,技师类职称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6、申请亲属随迁的提供 ①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随迁亲属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配偶系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79

主题

7121

回帖

3万

积分

大校

UID
148383
回帖
7121
主题
679
积分
33644
阅读权限
185
注册时间
2016-3-1
最后登录
2023-2-3
在线时间
3865 小时
发表于 2016-12-2 11:4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市居住满2年(持我市居住证或IC卡暂住证满2年的时间可累加计算),已经在我市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6㎡/人),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6

主题

3655

回帖

7699

积分

上尉

UID
150922
回帖
3655
主题
146
积分
7699
阅读权限
150
注册时间
2016-11-15
最后登录
2019-10-4
在线时间
2 小时
发表于 2016-12-2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双迎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8

主题

179

回帖

1707

积分

禁止发言

UID
150434
回帖
179
主题
58
积分
1707
阅读权限
0
注册时间
2016-9-27
最后登录
2019-4-11
在线时间
115 小时
发表于 2016-12-4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7-10 09:16 , Processed in 0.041600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