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失联”后16天现身农家小院
轨迹停止后16天,一辆共享单车在龙泉驿(微博)区郑家院子的农家小院內被发现。不过这辆单车车上的锁不见了,车身和坐垫都被喷上了暗色的银漆。吕某称,车是从他人处花50元买来,当时已被喷漆,之后由他锯掉了车锁,成都商报曾作报道:共享单车“失联”后16天现身农家小院 锁没了颜色变了 差点没认出。
事发两个多月后,吕某收到了法院给他的传票,他因涉嫌盗窃罪将被起诉。再次面对记者,吕某改了口,他称盗车、喷漆、锯锁都是自己干的,而一开始否认盗车和喷漆,则是出于脸面的考虑。“我也很后悔,吃了没文化的亏。”
28日下午,这起盗窃损坏共享单车的案件将在龙泉驿区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是成都首例盗窃破坏共享单车被处罚的案件。
吕某改口:
“车是我偷的,漆是我喷的”
“车子是我偷的,漆是我喷上去的,锁也是我锯的。”2个月后,面对记者,吕某推翻了自己此前“50元买共享单车”、“买车时就被喷了漆”的说法。“当时单车公司的人,还有你们记者过来的时候,我都没有说实话。”他表示,由于自己和前妻是组合家庭,当时他希望能顾及自己的脸面。
具体盗车的时间吕某已经记不大清,他回忆,当天加班到晚上9时许,自己骑着三轮车回家的路上,“看到那辆单车停在路边上。”看到那辆单车造型新颖,“我就想弄回家去,心想电瓶车没电的时候可以骑一下。”他告诉记者,由于自己的三轮车并不高,他没费什么劲就将单车搬了上去。
由于没有时间,他几天后才开始改装这辆单车。他花了一个多小时,将锁锯开了,接着对车座等位置喷了漆,“担心被认出来。”

吕某收到了龙泉驿区法院的传票
案件28日开庭
公诉机关:吕某涉盗窃罪
1月5日,吕某被警方挡获。2月24日,吕某收到了龙泉驿区法院的传票。
根据起诉书内容,事发时间在2016年12月11日,吕某骑三轮车经过龙泉驿区白家路与雅士路交叉路口,发现了绿化带内停放的共享单车。吕某将车搬上三轮运回家后,强行将锁弄开,为避免被发现,他用银漆将车身、坐凳颜色改变。经鉴定,吕某盗窃并损坏的这辆共享单车价值人民币2150元。起诉书中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吕某刑事责任。
案件将在28日下午开庭审理,据悉,这也是成都首例因为盗窃破坏共享单车被处罚的案件。
单车公司:
对蓄意破坏、占有共享单车的行为 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蓄意严重破坏和占有共享单车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摩拜单车成都团队的相关负责人呼吁公众文明用车,不要以任何方式破坏单车,共同维护共享单车的使用秩序。
对话吕某:
2个月后,再次见到吕某,已不在龙泉驿区的那个农家小院。
记者:你之前说有个小伙子把车卖给你,那个小伙子找到了吗?
吕某:我没说实话。车是我偷的,漆是我喷上去的,锁也是我锯的。
记者:开始为什么说谎?
吕某:我是组合家庭,当时为了顾全自己在家人前的脸面。
记者:现在生活怎么样?
吕某:正月初十,我和老婆离婚了,我也从“家里”搬了出来。
记者:之前想到现在的情况了吗?
吕某:没想到。我文化不高,当时确实也不晓得那个叫共享单车。
记者:现在心里有什么想法?
吕某:很后悔,但是后悔也没有用了。我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来源: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彭亮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