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反复思考,我老家位于踏水镇中和村4组,我常年在简阳城区餐馆打工,已经结婚生子。老家有一亩多自家包产地,7年前老父亲和老辈子一同购买了200棵核桃苗,满怀希望的辛苦培育种植,2012年父亲去去世,他亲手种下的核桃树也陆续挂果,家中每年多增加收入6000—8000元左右,加上我自己打工的收入,生活也算简单幸福,感谢老父辛苦操劳为我留下的这笔财富。 8月底,老家的生产队长给我打电话,说我家土地要搞啥子高标准农田项目,交出来统一整改后承包出去,每年每亩有600元的租金,说要把核桃树砍了,我问有没有什么赔偿,他说没有,我便没同意。结果第二天,老家亲戚就打电话给我说,土里的核桃树都被全部挖断了,强行将土地平整了,瞬间我便觉得头上一片乌云压顶。 我想问一下,这个高标准农田项目,究竟是个啥子性质的项目????对我们农民有啥子补偿和收益?????为啥不能对我讲一下具体政策??????为啥子不经过我许可就将我土地上的果树全部挖了?????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是故意破坏我私有财产????是否触犯了法律???? 为此事,我专门回家找到村书记提出我的疑问,书记只说帮我问一下就没下文,走投无路我9月5号去简阳政府的信访办投诉,信访办领导说踏水镇会尽快给我解决答复。但至今没有任何人同我联系过。 我想的是,农村搞项目的初衷就是帮我们农民共同致富,我真心感谢党和政府,对有利农民的项目我肯定拥护支持。但是我作为中国的公民,我的财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为啥村上为了搞这个项目,就在我没同意的情况下就把我的树推断了。现在本应是核桃上市的季节,本地带壳核桃价格都是8元左右,如果今年我回去打核桃也能有几千元的收入,但现在我面前的只是被推平的土上剩下的一堆树根,我真的痛心。 想不到法治社会下,竟然还有这样的不法事情活生生的发生在我身上,希望各位简阳父老乡亲帮我想想办法,简阳政府我已经去投诉了,没有任何结果,实在不行我只有去成都、北京投诉,我相信总有领导能够重视,帮我维护我的权益。请各位乡亲帮我想想办法。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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