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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期拟面向我市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17人(其中:路面执勤辅警10人、科技岗位辅警6人、文秘岗位辅警1人),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进步,遵纪守法,政历清白,无犯罪记录,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在城区有固定住所的简阳籍青年均可报名;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条件优越者可适当的放宽年龄限制;
(3)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四肢健全;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左右眼单眼裸视力达到5.0(1.0),无色弱色盲;无器质性心脏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传染病或其它重大疾病;
(4)有汽车或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员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5)符合上述条件的退伍军人(2年以内)及人民警察院校毕业生同等分数下优先录用。
(二)科技岗位辅警附加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交通工程专业优先),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
(2)有一定公文写作功底,或能熟练使用CAD等制图工具;
(3)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能独立驾驶;
(三)办公文秘岗位辅警附加条件
(1)年龄在20周以上,其中:男性40周岁(含40岁)以下,女性35周岁(含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3)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曾就职于简阳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单位,因工作过失或其他不作为行为,造成单位不良社会影响及后果的警务辅助人员;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9.其它原因不宜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由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步骤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政审及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等。
(一)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于2017年9月15日前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本人亲自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 9月18日至9月22 日
报名地点: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石桥镇回龙寺村3组)。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须填写《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协警员报名登记表》,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张。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公布参加面视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招聘人选的体检工作。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面视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简阳市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选。
2、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派人进行政审,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若出现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或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面视合格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岗前培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视、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后由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组织实施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到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凡培训不合格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含单位为其购买的“五险一金”和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服装费等费用)。
本公告由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7223725 联系人:段贤辉
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 9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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