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远建筑否认出借资质 众所周知,尽管我国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建筑领域的挂靠行为,但司空见惯的挂靠行为似乎已成为建筑市场上的一颗毒瘤,屡打不绝。不久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机制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规定的通知》,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借牌挂靠行为实施坚决打击。在此背景下,四川星远建筑何以无视禁令、胆敢逾越雷池? 在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的四川星远建筑办公室,该公司生产部负责人张琳龙面对记者的质疑时回应称:"这工程是我们直接施工的,不存在违规分包,我们是一家经营多年、建设上百起工程的一级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单从你们提供的图片上来看,这不是弄虚作假和偷工减料的行为,只是存在质量缺陷问题,我们将通过实际检测后,该整改的就整改。" 施工方的孔刚明明向记者承认他是挂靠四川星远建筑中标了该项目,而四川星远建筑面对记者却矢口否认挂靠。 对此,一位建筑行业人士告诉记者,这并不奇怪。挂靠为国家明令禁止,承认出借资质意味着违法,可能受到处罚。事实上在工程建设领域,这类挂靠现象大量存在,招投标阶段用几个具备资质的公司去围标,随便哪家中标都是实际投资操作人在做工程。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实际投资人成为中标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社保工资都在公司花名册上,工程款也从公司账户上过,财务账目做得滴水不漏。若不这样做,那些具备资质的企业,哪有那么多人力去施工呢? 就孔刚以四川星远建筑的名义中标的这段乡村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该专业人士表示,如此施工肯定没有达到公路路基填石规格,使用比例大大超过混凝土且强度明显不够的页岩石块进行填充是完全不符合规范的,公路建成后遇到渗水、滑坡、地震、塌方和碾压,就会出现路面和堡坎开裂、沉降、坍塌的后果。 律师:出借资质承揽工程应担责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挂靠建筑工程公司承揽工程并进行施工违反《建筑法》的规定,工程质量不但得不到保障,还极易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国家早已三令五申明令禁止挂靠,但实际挂靠经营行为屡禁不止,应当引起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杨律师还表示,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孔刚向四川星远建筑交纳保证金,四川星远建筑向孔刚收取管理费,涉嫌违反《建筑法》第26条的规定。根据《建筑法》第66条的规定,行政管理机关对于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连接金堂县五凤乡和简阳市宏缘乡的这条公路关乎两地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的福祉,施工方将来能否按设计的标准整改和修建?四川星远建筑违反《建筑法》规定,将接受怎样的处罚?若按四川星远建筑生产部负责人张琳龙的说法,近年来该公司建设了上百个项目,那么这些项目中又有多少是以出借资质中标?其中是否也存在弄虚作假现象?作为建筑企业的监管部门,于情于理都应该给公众一个合理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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