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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东城新区B-10-3安置还房项目(项目名称)
投融资建设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简阳市东城新区B-10-3安置还房项目 已经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川投资备【2018-510185-47-03-293685】FGQB-04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约为100%,招标人为 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8-510185-47-03-293685】FGQB-04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1018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简阳市东城新区B-10-3安置还房项目 。
2.2建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东城新区B-10-3地块 。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室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38151.7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68000万元。
2.4计划工期: 36个月;
2.4.2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4.3投融资期限:融资期限=建设期(N年)+还款期(3年4次支付);
2.4.3.1建设期:为本项目施工工期 ;
2.4.3.2还款期:本项目还款期为3年(4次支付);还款周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30天后10个工作日支付第一次融资本金和融资资金利息,之后工程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30天后每满12个月为一个还款周期。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目融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投融资建设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1)融资单位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能力的企业;(2)施工单位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 川 省 省 外 建 筑 企 业入 川 信 息 电 子 登 记 表》。
3.1.5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1.6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 1个类似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已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4亿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其他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本项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本项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2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00 时至2019年 11 月 25 日 17:00时(北京时间)凭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陆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页面(www.cdggzy.com)即“电子交易云平台”报名,报名成功后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查询或打印“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GEF 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028-86694886)。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2 月 12 日 09 时30分,地点为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印鳌路15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网址:http://ggzyjy.sc.gov.cn/、https://www.cdggzy.com/) 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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