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本周热榜
查看: 51067|回复: 2

[说法释案] 合理的替代交通费用会获得支持吗?

[复制链接]

308

主题

322

帖子

1559

积分

特约版主

四川阳安律师事务所社科普及基地

UID
157975
帖子
322
主题
308
积分
1559
阅读权限
210
注册时间
2019-1-3
最后登录
2024-3-28
在线时间
218 小时
发表于 2021-1-19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案例简介:
    2020年7月,付某驾驶的小型汽车与刘某的大众途锐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付某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的途锐小型汽车到修车厂进行维修,维修期间为28天,共产生修理费6万余元。在修车期间,刘某向租车公司租赁同款途锐用于日常生活工作,租金每天1000元,共计28000元。保险公司对修车费用赔偿完毕,但对于刘某租车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损失,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直接损失不予赔偿,付某认为该费用过高也不予赔偿,三方未能协商一致,故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754676913fbf0cc27ba59dbfdf05e51.jpg

    律师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的规定,“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属于交通事故财产赔偿范围,应予赔偿,但在赔偿时必须遵循必要性、合理性原则,根据事故车辆本身的价值和一般使用用途等来确定。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费用产生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真实性。
    本案中,替代性交通工具的租车费用是间接损失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刘某要求按照同型号车辆租赁价格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补偿费28000元,但其未能提交充分确实的证据证明租赁同型号车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存在部分诉求不会获得支持的风险。
    法院判决:
    酌定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为11,200元(400元/天×28天),对过高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32

主题

2014

帖子

5587

积分

中尉

UID
14420
帖子
2014
主题
32
积分
5587
阅读权限
140
注册时间
2008-9-26
最后登录
2023-7-17
在线时间
282 小时
发表于 2021-1-20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个人想法,勿喷。如果是各50%的责任的时候,这个刘某会不会还去租车呢。经常开车的都知道交通意外在所难免,互相体谅,今天的别人,明天的自己。如果全责的司机是个装满大货车的师傅,考虑到这个刘某可能租车啥的,是不是几十万直接搞定也说不定。

17

主题

4477

帖子

1万

积分

上校

UID
817
帖子
4477
主题
17
积分
19313
阅读权限
180
注册时间
2006-6-29
最后登录
2024-3-25
在线时间
2300 小时
发表于 2021-1-25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IP: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电信
怎么不去租个劳斯莱斯呢
我和我追逐的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4-3-29 07:31 , Processed in 0.086002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