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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成武市长:您好,辛苦了.8月15日的信您批给哪个部门办理的,今天给个别办事员提点意见: 我们于2007年4月13日起诉张发清违反集资建房协议,经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发现2003年将土地证办给张发清,有问题.我们如实向相关人员反映后,个别办事员不承认历史事实,说什么办证与你们无关,当时登记是对的,因是土地振兴公司的土地,果真如此吗? (一)从修20户购房户楼房这块地的组成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土地振兴公司简城公司一九九三年划拨土地2.96亩,剩余部分和刘国军 彭素清宅基地两部分组成共349.00平方米,登记办证只能办属于土地振兴公司简城公司的那不分土地,为什么把私宅基地都办给了张发清呢?既然合为整块办出 大土地证,为什么私宅基地的土地证没有收回呢? (二)一九九三年划拨土地的一部分直到一九九九年都没有搞开发,国家予以收回,为什么没有收归国有呢? (三)办证程序有问题.2003年11月张发清代表土地振兴公司简城公司办理土地证时该公司早已注销,单位已经不存在了,当然也就没有单位申报和公章所言.为什么办出大证给个人?土地振兴公司简城公司已破产,由当时的领导组织进行了清产核资,该宗土地已不在是某个人的财产了,为什么将国有土地的证件办给个人带走呢? (四)如果按正规程序办事,该宗土地收归国有.20000年张发清西峰集团利用这块地修建楼房时,办理相关手续,能有今天的麻烦吗?我们会办不到产权证吗?即使张发清不给办证,但土地问题不会惹麻烦吧!不会担心土地证用于抵押贷款,该土地涉及什么债权债务的问题. (五)当时把该宗土地办给张发清个人时轻而易举.现在我们老百姓受害了,请求解决问题,各种担心,各种怕就出来了,有必要那样谨小慎微吗?(多余的担忧,是推诿,是不作为的表现.) 1 土地振兴公司简城分公司破产是经过清产核资的,如果还有债权债务不清,清产核资工作能终结吗?1993年划拨土地到现在已经14~15年之久,都没有人追债.所以关于债务问题的担心是不成立的. 2 关于张发清将土地证用于抵押贷款问题.经查实国土局没有登记批准记录,未经批准,谁给贷款谁倒霉.2003年到现在已四年,张发清下落不明,已3-5年,没有银行追债起诉,说明该宗土地证没有抵押贷款问题. 为了保险,万无一失.可以在新闻媒体发公告,如有与该宗土地有关联的有可靠证据的人限期到国土局登记, 某些人那么多担忧,若担忧 的问题存在,难道就不给我们办证了吗?还是要办的.总之一句话,只要为百姓认真办事办法是有的.我们怕的是不办,一拖再拖.(2005年4月我们上访至今两年零四个月之久),与我们同时上访要求办证的,2006年已经办妥两幢楼房,为什么我们的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呢?我们要求:先办理房产证,待问题弄清楚后再办土地证, 十七大就要召开了,我们衷心希望胡总书记`温总理"以人为本","亲民`爱民`为民"的执政理念能在我们身上具体实现.不要在全民欢庆十七大召开时,我们还在忧心忡忡,还在求助领导为我们办事实,办好事. 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 建设中路368*右楼全体购房户 联系电话:0832-3203987李开勇 2007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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