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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民,还是应该以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为重,只要是合理合法的政府工作就应该得到支持。当然,如果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有不依法行政,假公济私,有意侵害群众利益,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政府形象的人,也应受到监督和处理。
在美国,也不是打着民主的旗号就可以为所欲为的,美国的法律处理起事情来可以说一点人情味也没有,而中国的一切都习惯于什么事都找政府解决,而政府最终得到的结果是处处受人责骂。
比如在美国,你想在自己院子里栽一稞树,搭一个棚,如果没有办好相应的手续,或者邻居认为影响了他,你就会惹上官司。你如果给邻居送一点你认国很喜欢的东西,邻居也可以告你,而且你一定会获罪,如果你想搞好邻里关系而有意套近乎或主动串门,你也可能会收到一张法院的传票,所有这些,对于礼仪之邦的中国人都是不可理解和无法想象的。
在中国,购房受骗找政府,邻里扯皮找政府,官司打不赢找政府,等等,是乎一切都是政府的事,而一切都是政府的错。楼主所说的也许是一起强拆违法搭建的事,前不久大家也还能记得一个因乱搭建而垮楼死人的事情吧,有关部门由此而加大了整治违法搭建(特别是有直接安全隐患的)的力度,当事人应该配合才对,不要真出了事再来追查责任,到时受到伤害的人会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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