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笑对人生 于 2008-1-13 10:28 发表 
如果你老师家属的户口在轮换的时候迁回了本地的,应该按生产队的正式户口算吧,义务和权力应该是平等的。
象生产队一级的"官员"是由本社村民直选产生的,应由村民决定是否弹劾。当然如果有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行为 ...
对于像楼主这种见识过更"规范"更"合理合法"的基层干部(当然也就是所谓的高干)工作问题,在简阳,这个正儿八经的乡旯旮头,太正常了.
我们的乡亲文化程度都不高,能接收到的政策和思想教育少得可怜,用好听点的话来说呢,是"淳朴":,用科学一点的说法,叫做"情商有待提高",莫得法,这种事情做为局外人的我们来说,如果大家相安无事,没有太大的利益冲突,或者叫做"他们双方都能接受",一般都最好睁只眼闭只眼,如果你非要主持哈公道,反而会带来更多的事情,破坏这个社会所谓的"和谐".这一点,我猜也是简阳市各级**的"明哲保身"的处事态度吧.(不好意思,说得还不是最动听哈).
但是,应该有个原则:如果是涉及到具体的切身利益,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争取、去维护。
管你什么人,总有能收拾你的人。
所以,我觉得,那些自认为在一个村一个镇甚至在全简阳都吃得开的人,应该懂得什么叫做“适可而止”。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就是“比资本主义更残酷的资本主义社会”,其最大特色就是“歪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不好意思,有点偏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