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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家居] 买了“精华逸景”的进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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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告全体“精华逸景”住户

各位住户,大家都知道交房的时间是4月30日,当时开发商可能通知了一部分住户去接房,但可能大多数人是没接,原因很简单  
水,电,气等一样都没通,当时开发商说再过段时间才能弄完,今天也就是6月1日,开发商又通知了一部分去接房,但当大家去
看到的只是天然气安装了,水通了一部分,在这里列出开发商还没完成合同的部分内容,希望大家齐心协力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1,合同里没说明水电气等的开户费到底是该谁承担
2,室内没有电线(不能交房),好多水只有厨房才有龙头而卫生间没有
3,看看你们自己的合同里关于室内高度一条,是层搞还是净高为3米,很多是在净高那打的勾,如果都没打勾就表示净高为3米
4,开发商交房必须出示《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
5,现在开发商要求住户缴纳水的一户一表的开户费是4800元
6,地震后开发商没有出示相关部门的安全鉴定报告
7,开发商脱延交房时间违约问题
当然还有很多房子本身的质量问题每户的不一样,就不列举了,大家记住现在自己要做的就是拒绝接房,把上面的问题做成书面形式反映给开发商让他们签字,自己留底,由于我们前面只有23户让开发商签了字,所以希望你们在多联系一些住户,如果不知道怎么做请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会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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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帅哥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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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所有开发商都是这样的,很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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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一定,成都的开发商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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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钱,所以没买,
把你的名字写在烟上,吸进肺里,留在离我心脏最近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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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你们等得,  我就赖着,看你们怎么办!反正时间的主动掌握在我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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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小开发商就是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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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合同办事,住户们要团结。
放牧青春、放牧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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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华真的太精了!害苦我们这些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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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斗争到底________________:victory: :victory: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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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也许有一百多户签字了吧,团结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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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3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冷眼 于 2008-6-3 11:53 发表
现在也许有一百多户签字了吧,团结就是力量!!!!!!!
没有,我只知道1号有23户,今天有26户给开发商交了书面意见,开发商是同意6月30日前给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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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就是连户型都不对,"精华逸景"的应该团结起来,拒绝交房,无耻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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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3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xx1 于 2008-6-3 13:54 发表
还有就是连户型都不对,"精华逸景"的应该团结起来,拒绝交房,无耻的开发商!!!
请问你是在23户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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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6月1号那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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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写了一个基本情况,发给了市委书记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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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资阳市商品房明码标价管理通知
资阳房管局政务网  http://www.zyfgj.cn  2007-6-25 11:10:44
  


资 阳 市 物 价 局


资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资价检[2007]12号

资阳市物价局  资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保障新建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省物价局川价函[2006]19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资阳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并请遵照执行。
     附件:《资阳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暂行规定》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资阳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

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推进价格诚信体制建设,提高商品房交易的透明度,促进公平交易,公平竞争,制止价格欺诈,保障房地产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四川省商品住宅价格管理办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以及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函[2006]198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资阳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凡在资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和营销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均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    各级物价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实施商品房销售价格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销售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
    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并以此价格进行销售的行为。
    一价清制度,是指商品房购买人仅向经营者支付购买该商品房时所标示的价格,就可依法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购房人收取标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一价清所含费用不包括购房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应向国家交纳的税费。
第五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商品房建设成本、利润、税金、楼层和朝向差价等费用构成。
    商品房建设成本由征地费用和土地出让金、前期工程费用、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公共设施配套费用、白蚁防治费、管理费、贷款利息以及其它费用构成。
    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是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气、排污、通讯、有线电视、公共照明、园林绿化、环卫设施等费用。
第六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市场供求变化,自定销售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标价。
第七条    经营者必须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和资阳房地产网上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我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采用标价牌和价目表的形式公示商品房价格(标价牌和价目表的样式和填写附后)。
第八条    标价牌和价目表格式由资阳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经营者自行制作标价牌和价目表,应在表格最下端标明“此表由资阳市物价局监制、价格举报电话12358”字样,便于消费者进行价格咨询和举报投诉。
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或显著位置悬挂标价牌,标价内容包括:(一)楼盘信息:即开发经营者名称、楼盘名称、座落、土地使用权性质及使用年限、开发规模和楼幢编号(幢号以及价目表中的单元号、楼层号、房号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房产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二)价格信息:每幢楼的起价、最高价;(三)告知性信息:如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申办房屋所有权登记时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及费用负担等。
第十条    商品房价目表应包括以下内容:商品房单元号、楼层号、房号、户型、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权性质和年限、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计价)、销售单价(按建筑面积每1平方米的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每1平方米的价格、1套的价格)、房屋总价款,备注栏(栏内应明确价格构成或说明房价包括、不包括的内容)。
第十一条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所标示的价格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
第十二条    经营者不得任意改变或减少标价牌和价目表规定的内容,所标示的信息有变动时,应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销售商品房时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委托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商品房标价牌和价目表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提供,受托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加价出售,从中谋利。
第十五条    购房合同中涉及房价、收费的部分应严格按照标价牌和价目表的标价内容填写,合同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实际成交的标示价格。
第十六条    购房人委托经营者代办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所收取的代办费用不在本规定之列。
第十七条    预售商品房所得预售款必须存入指定的预售款监管帐户,只能用于该商品住房的建设,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各级物价部门应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加强对商品房交易价格和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和违规销售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计入不良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
第十九条    经营者不按本规定标价或有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价目表填写说明和要求
    2、资阳市商品房销售标价牌
    3、资阳市商品房销售价目表

附件1:
价目表填写说明和要求

    (一)幢号、单元号、楼层号、房号的填写应依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房产管理部门确定的编号为准,一房一号,填写时不得有重复或漏号。
    (二)房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的户型代号,如A型、B型、C型,非住宅应根据规划设计用途填写,如车库、营业用房等。
    (三)土地使权性质、年限:应明确填写取得的土地是划拨还是出让,土地使用限是70年还是多少年。
    (四)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应以具有测绘资格的测绘企业测绘的面积为依据。
    (五)计价方式:是指商品房销售是按建筑面积销售还是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或按套销售。填写时应按实际销售方式在空白处填写清楚。
    (六)销售单价:即商品房按建筑面积或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时,每平方米的售价;按套销售时,1套的售价。
    (七)房屋总价款:指购房人购买该商品房时应支付的所有购房款总额数。购房人付清该笔款后,就可凭购房合同等资料向房产管理等部门申请权属转移登记,取得所有权,占有、使用、处分该房屋。
    (八)备注栏:应明确商品房价格构成或说明房价款包括哪些内容、不包括哪些内容等信息。

附件2:
资阳市商品房销售标价牌(样本)
    一、楼盘信息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二)楼盘名称:
        (三)座落:
(四)土地使用权性质:          土地使用年限:
        (五)开发规模和楼幢编号:
        本小区共建设  幢商品房,幢号编号由北向南编制

    二、价格信息:
        (一)1号楼起价     元,最高限价    元;
        (二)2号楼起价     元,最高限价     元。

    三、告知性信息:
        例如:本小区聘请       物业服务公司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特别提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等具体情况查阅商品房销售标价册和资阳房地产网。
此标价牌由资阳市物价局监制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附件3:
资阳市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样本)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名称:
销售楼盘名称:
楼盘座落:                         幢号:
单 元 号

楼 层 号

房    号

户    型

房屋用途
土地使用权性质

土地使用年限

建筑面积
       m2
套内建筑面积
          m2
公摊面积
          m2
计价方式
按建筑面积

按套内建筑面积

按  套

销售单价
按建筑面积
                 元/m2
按套内建筑算
                 元/m2
                  元
房屋总价款
                                      元
备 注:
1、房屋总价款包含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建设成本费用;
2、房屋总价款不包含购房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应向国家交纳的税费。

此表由资阳市物价局监制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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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3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xx1 于 2008-6-3 14:06 发表
我写了一个基本情况,发给了市委书记信箱.
可能莫得用,只有靠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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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冷眼!学习了。
放牧青春、放牧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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