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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贾家镇城东新区拆迁安置房项目投资业主
比 选 公 告
| 一、简阳市贾家镇城东新区拆迁安置房项目简介: 简阳市贾家镇城东新区拆迁安置房项目建房总面积约6800㎡,占地面积约3800㎡,用于安置拆迁居民50余户。
简阳市贾家镇城东新区拆迁安置房项目按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418万元。其中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工程建设费约408万元。
投资结算金额按以下方式确定:1、前期工作经费以实际发生据实结算;2、简阳市贾家镇城东新区拆迁安置房项目按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按下列原则由符合资质的单位预算并按规定进行评审,若工程有变更,以双方签证为准,同样按下列原则结算:(1)套用四川省2004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 取费标准:文明施工、安全设施和临时设施均按取费标准计算各项费用;(3)材料价格按2008年第四期四川省造价站公布的资阳市简阳地区信息指导价结合市场价格计算。若遇缺项,由甲方按规定确认。
建设工期:210天。
三、投资方式。
简阳市贾家镇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商来确定该项目投资业主,投资业主自筹资金负责该工程建设管理。投资业主对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建设依法进行备案、招标。
四、投资回报。
开发商作为该项目投资业主,对该项目进行建设管理,投资回报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简阳市贾家镇人民政府用货币资金支付本工程项目投资,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决算审计后30天内,第一次支付总投资及回报的50%,应付未付部分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资金利息;第一次付款后满一年时支付该工程投资及回报的30%,应付未付投资款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资金利息;第二次付款后满一年时付清全部款项。
五、投资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 该项目投资申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具有与本项目投资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二)承诺认可招商公告和比选须知中的基本条件,并承诺认可简阳市贾家镇人民政府用货币资金支付本工程项目投资,投资回报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决算审计后30天内,第一次支付总投资及回报的50%,应付未付部分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资金利息;第一次付款后满一年时支付该工程投资及回报的30%,应付未付投资款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资金利息;第二次付款后满一年时付清全部款项。
(三)承诺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18万元。
(四)根据项目进度投资商后期到位资金要能全额支付该项目工程进度,确保该项目按期完成。
六、投资比选保证金。
投资比选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投资申请人应于2008年6月17日下午5:00前以转账形式将比选保证金缴纳到达招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逾期缴纳则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如果投资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放弃参加比选,则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投资申请人如果中选,比选结束3日内将比选保证金转为前期工作经费和民工工资保证金;若未中选,比选结束3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收款单位:贾家镇财政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简阳市支行贾家营业所
账号:741001040000194
七、资料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资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审计的近3年(如投资申请人成立不足3年,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的财务报表原件(带原件校核),同时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四川省简阳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索取招商说明文件(免费),或来人来函(电)咨询、考察。
(一)报名地点:四川省简阳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阳市新民街139号广播电视局四楼)
(二)报名时间:2008年6月11日至2008年 6月1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招商人:简阳市贾家镇人民政府 邮编:641400
联系人:杨 伟 0832—7922131 13708246738
官和敏 0832-7218803 13982922766
2008年6月11日 |
[ 本帖最后由 没良心 于 2008-6-16 10:0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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