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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政府街利民桥头的聋行已经到了忍唔可忍的地步了。
态度傲慢,对客户的态度简直不能形容。客户是孙子,他=M的他们是啥子。我就没看到他们笑过,一天到晚给谁欠他们钱一样。
单这个不说,“服务"手段更是使人不能容忍。举个小点点的例子,我上次去换零钱,他们居然给我说银行没有1元的零钱,我当时就和他们吵起来了,你银行都没零钱那个有零钱。偌大一个聋行就找不到几块钱零的。我和他足足超了10多分钟,后头的人都围起了,他不的就给我换了。
还有就是今天我有点残币,拿去换,他们居然给我说不换。给我的理由是残币必须是要有一半多点点。我不懂,就给他说的回去了。结果我看了残币管理办法,说的只要有2/1就可以换一半的。我当是都纳闷了,你说假如两个半截,那不是都不可以换了,我们国家的这钱不就没有了,积沙成塔,水滴石穿,从这里我们能看到点什么。
话说回来,换残币其实是很麻烦的事情,我也能理解他们的工作的艰辛与责任的巨大。但是这个难道不是他们的工作,这个难道不是国家赋予我们的权利,工作要做强,必须要做细。
难道银行是只给大的客户,或者贷款的企业家们大开方便之门,别忘了,是我们在养你们,别忘了你们是五千年文明大国的子孙。
PS:对不住了,确实没有发泄的通道,还好有简阳论坛这个大家庭。
下面附录换残币的办法:
一、票面残缺不超过1/5,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二、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1/5,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照原样连接者。
票面残缺1/5以上至1/2,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应持向中国人民银行照原面额半数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办法同时规定,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兑换:
一、票面残缺1/2以上者;
二、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三、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不予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打洞作废,不得流通使用。
[ 本帖最后由 光荣之家 于 2008-9-9 13:11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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