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932|回复: 6

[说法释案] 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复制链接]

6527

主题

7598

回帖

5万

积分

少将

UID
15123
回帖
7598
主题
6527
积分
55057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08-10-23
最后登录
2025-5-26
在线时间
2453 小时
发表于 2008-12-25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法与你我同行!欢迎垂询:13208157816

12

主题

6426

回帖

2万

积分

上校

UID
13911
回帖
6426
主题
12
积分
23210
阅读权限
180
注册时间
2008-9-1
最后登录
2016-11-22
在线时间
1931 小时
发表于 2008-12-25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另一方不签字的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06

回帖

764

积分

四级军士长

UID
6732
回帖
206
主题
0
积分
764
阅读权限
80
注册时间
2007-8-6
最后登录
2011-1-26
在线时间
27 小时
发表于 2008-12-25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在学这些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

主题

3951

回帖

2万

积分

上校

不爱的错爱的曾爱的伤爱的永远无 ...

UID
7561
回帖
3951
主题
43
积分
23814
阅读权限
180
注册时间
2007-9-5
最后登录
2013-6-19
在线时间
3745 小时
发表于 2008-12-2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p1 (68)) :p1 (68)) :p1 (68))
历史将会记录,在这个社会转型期,最大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 ----马丁·路德·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6426

回帖

2万

积分

上校

UID
13911
回帖
6426
主题
12
积分
23210
阅读权限
180
注册时间
2008-9-1
最后登录
2016-11-22
在线时间
1931 小时
发表于 2008-12-25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打好铺垫仨...
:lovelines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6

主题

198

回帖

2344

积分

一级军士长

UID
15122
回帖
198
主题
46
积分
2344
阅读权限
110
注册时间
2008-10-23
最后登录
2012-2-5
在线时间
61 小时
发表于 2008-12-29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对方不签字,只好诉讼离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6-27 02:06 , Processed in 0.039059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