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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中23个出川通道之一,现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以BOT方式建设的复函》(川办函〔2008〕208号)同意由资阳市人民政府牵头,资阳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同以BOT方式建设本项目,授权资阳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投资人招标的招标人。现就本项目的投资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直接连接成渝经济双核的重要通道,路线起于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经洛带穿越龙泉山隧道群,在简阳养马跨越沱江,经施家跨越国道G318线,再经乐至、安岳南部,在文化镇与内遂高速公路交叉,经兴隆、李家,穿越张家岩隧道、山官庙隧道,在安岳县忠义乡观音桥附近进入重庆境。
技术标准:成都起点西河~洛带11.85公里、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米双向六车道、洛带~川渝界163.53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米双向四车道,全线按全部控制出入、全立交的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标准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标准执行。
路线全长175.381公里,总投资估算119亿元。预计2009年底开工,2012年底建成通车,建设期3年。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自筹。项目收费期不超过30年,具体期限根据中标结果确定。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成安渝高速公路四川段BOT项目投资人。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对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和移交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期满后,将本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机构。
二、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最短收费期限法。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基本条件
(一)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力。
1、投标人为独家企业法人的,实收资本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联合体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均应为企业法人,所有成员的实收资本总额达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⑵联合体主办人实收资本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二)商业信誉:
1、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投标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
2、履约情况良好;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三)财务状况:
1、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
2、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以主办人为准。
(四)投融资能力:
银行信用等级和银行授信额度符合以下要求:
1、银行信用等级(有效期内)AA-级及以上(含AA-级)。
2、银行授信额度(联合体为各成员之和):
(1)近三年平均授信额度≥10亿元;
注:近三年年末平均自有银行存款2亿元及以上的,可不受本项授信额度的限制。
(2)目前尚可使用的授信额度≥5亿元或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3 月31日银行存款≥2亿元。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联合体必须为主办方)可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于2009年 3月 2 日至3 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9:00至17:00)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省公路设计院1号楼4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参考资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人民币1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现场考察和说明会议
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若自愿进行独立环境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说明会议时间:2009年3月1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成都市太成宾馆贵宾楼会议室(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
六、投标人**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小写¥200万元)的投标担保,并确保上述款项在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两天到达招标人指定的帐户。
七、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09年3 月31日上午08:30至10: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 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截止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成都市太成宾馆贵宾楼会议室(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八、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畅通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函)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交通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日报》等媒体上发布,详情欢迎查询。
十、招标人及联系电话:
资阳市人民政府 陈先生 13508045035 传真0832-6122555
成都市人民政府 田先生 13808092593 传真028-85588726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荣文028-85527394,13550054771
传真:028-85525350 邮编:610041
注:招标文件文本若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正式的招标文件为准。
| 来源: 资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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