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185|回复: 3

[法制动态] 一个"操"字引发的拘留案

[复制链接]

6527

主题

7598

回帖

5万

积分

少将

UID
15123
回帖
7598
主题
6527
积分
55057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08-10-23
最后登录
2025-5-26
在线时间
2453 小时
发表于 2009-5-3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操"字引发的拘留案:法律真的受到侮辱了吗?  
2009年05月02日 15:56:52  来源:羊城晚报  
     深圳一陈姓男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在上诉书“事实和理由”一栏中写了一个“操”字。福田法院在对陈某某教育未果的情况下,以“在上诉状中使用粗俗语言直接侮辱司法工作人员”为由,对其作出拘留十五天的决定。 (据4月30日《深圳商报》)
    法律就该有免于被辱的尊严
    虽未明言针对对象,但是上诉书中陈某使用粗俗语言的所指一目了然:法院、法官以及可能接触到该法律文书的任何司法工作人员,甚至法律本身。道理很简单,上诉书是上诉人对法院原判和原有司法程序的不满和抗诉,而归根结底,这种不满和抗诉要重新回到司法程序。也就是说,在写下粗俗语言的时候,陈某实际上已经清楚哪些人会读到它,而他想针对也必然会针对的,恰恰就是那些他认为原判中对他不公的司法工作者。
     客观上讲,陈某此举不但妨害了正常司法程序和司法工作的继续进行,还是对司法权威、法律工作者以及法律本身的蔑视和挑衅。
    教育未果的情况下,福田法院以“在上诉状中使用粗俗语言直接侮辱司法工作人员”为由拘留陈某合法合理。问题是仍有人质疑,粗俗语言能否算侮辱?为一个字就把人拘留是不是小题大做?对于多粗俗或者多少粗俗语言才构成侮辱,类似于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指向方的角色承受能力也存在差异。毫无疑问,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实现和维护者,法律的公正和独立要求决定,它是不可以随便被什么人或力量颐指气使、戏弄侮辱的。所以在笔者看来,福田法院此举也非小题大做。因为从恶如崩,如果不严厉惩戒该行为以儆效尤,就会使人对法律的挑衅更加有恃无恐。
    法律尊严不可亵渎,司法权威不容侵犯。而只要有审判,大抵都会有人感到不公。对此完全可以在法律框架内通过正常渠道申诉,而不应该是失去理性的谩骂。因为法律不但不应该是受气包,某种程度上讲,对有意挑衅它的人,还要适度表现出威仪和强势。这跟行政权力常常表现的趾高气扬不同,这是法律维护自身尊严的需要。(赵登岩)
    法律真的受到侮辱了吗?
    因一个孤立的字获罪,至少是近二三十年闻所未闻的。法院本应是最讲事实证据和法律的地方,一个“操”字在民间一些地方确有其不文明的含义,但真的考究起来,却成了一个大问题:在我国的汉语言规范中,“操”字的本义是“拿着,握在手里”,引申为掌握(稳操胜券)、德行(操行)、用某种语言或方言说话(操广东话)、做事(操办)、弹奏(操琴)等等,就是不见注有侮辱的含义,如果较真起来,法院又如何引经据典来证实这个字是如何“直接侮辱”了司法工作人员?而“侮辱”一词的含义是“欺侮羞辱”,“侮辱”在法律上是一个罪名,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侮辱他人的行为一为暴力侮辱,二是言语侮辱,三是文字侮辱,前二者够不上,只能算是文字侮辱了,但一个字如何能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而且侮辱行为必须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公然进行。此公是写在只有法官才能看到的上诉状,能算是“公然”?依我看,陈某某充其量不过是借此表达一下自己心中的不满意罢了,根本够不上“侮辱”司法工作人员之罪。
    一个“操”字不能承受如此严重的罪与罚。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许多矛盾都应从人民内部矛盾着眼,即便是遇到一些人眼中的所谓“刁民”,也应以教育说服为主,从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就此事而言,法院如此处理,只能是加重当事人的愤怒怨气;如果“司法工作人员”能“心底无私天地宽”,在耐心解释判决依据的同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矛盾转化,令其诚敬悦服,改而按照规定程序争取自己的权益,法院和司法人员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的形象将发生根本的改观。(心乱飞)
法与你我同行!欢迎垂询:13208157816

5

主题

1万

回帖

5万

积分

少将

UID
21798
回帖
16058
主题
5
积分
53547
阅读权限
190
注册时间
2009-3-2
最后登录
2022-10-22
在线时间
2899 小时
发表于 2009-5-3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怎么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

主题

6327

回帖

3万

积分

大校

爱车一族 

UID
7660
回帖
6327
主题
26
积分
32720
阅读权限
185
注册时间
2007-9-18
最后登录
2018-5-12
在线时间
3883 小时
发表于 2009-5-3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看看什么地方,什么场合!
男人忽悠女人,叫调戏;女人忽悠男人,叫勾引;男人和女人相互忽悠叫爱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840

回帖

6151

积分

中尉

UID
26321
回帖
1840
主题
2
积分
6151
阅读权限
140
注册时间
2009-4-26
最后登录
2013-1-16
在线时间
152 小时
发表于 2009-5-3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楼 徐怀谦 的帖子

中国是gong c dang的天下呀
他肯定不是gong c dang员塞
可以理解  可以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邮箱:80411235@qq.com|营业执照|网站法律顾问|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阳论坛 ( 蜀ICP备2021016404号-1 )

关注简阳论坛
官方公众号

GMT+8, 2025-6-19 19:06 , Processed in 0.032215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