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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楼主的车辆损失是否应该理赔,关键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从楼主的表述来看,合同中应有加装件不属赔偿范围的条款,就这一点来说,对楼主是不利的。
在此基础上,我们再来分析前杠是否是加装件,以及怎样来判定的问题:保险公司核保验车时所拍摄的照片,如无特别约定,应作为合同的附件,用以判定保险标的(即车辆投保时的状态),对前杠,因其在验车时就存在,如双方无特别约定或提示,就应认为是保险标的的组成部分,保险公司对楼主的车辆前杠损毁,应该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此事所涉法律较多,主要有以下:
《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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