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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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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四川省资阳市 电信
看了楼上各位的发言,总算基本弄明白了楼主说的事。
大概在今年三月以前,简阳市委市政府为了解决那批曾经在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的(包括曾经的民办教师),未能解决养老保险的群体,专门制订了这部分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在该政策施行以后,由于参保人太多,办理该业务的机构(社保局)在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办理完结,但在政策归定的时间内又必须把资料全部录入,所以就采取了先录资料,其它工作以排号的形式逐渐完善的操作办法。任何事务有了市场,就会有人在里面看到商机,在排号的过程中,有的人就利用了请人排号,给予报酬的办法使自己免受劳累,因此有人就把它干成了专业。在这个政策实施的过程中,还有一部分人本不符合条件,但为了解决自己的养老问题,找到那种早已倒闭或改制的企业出证明(证明自己曾经是企业事业职工)来办理保险。另外有的人找不到这种挂靠单位,而有的人(并不是保险销售人员)能办到这种证明,所以他们就自然的形成了一种相互关系(一个出钱、一个跑路),因此并非楼主所说的“向销售员给好处费”。
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含国家福利的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政策,资金来源就是自己出一部分,国家补贴一部分,到规定年龄后以养老金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在中国这种人口众多,发展中的大国,这也可能是一种比较好的过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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