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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9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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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四川省资阳市简阳市 电信
■背景■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及职能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这些应对措施大多数都要通过具体的行政管理手段予以落实,要通过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得以实现。这些管理手段和具体行政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有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其中一些行为可能会产生行政纠纷,进而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反映到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在一些特定的领域和行业,纠纷和矛盾大量显现。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经营不善所带来的劳动保障问题,农民工下岗返乡所带来的农村土地调整问题,政府大规模公共投资振兴经济政策引起的农村土地征收及城市房屋拆迁问题,使得行政争议日趋复杂化。这些因民生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因直接涉及相对人的基本生产和生活,极易演化成突发性、群体性和极端性的事件。如不及时予以妥善解决,对于保障民生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将产生不利影响。能否有效预防和妥善解决这些行政纠纷,关系到党和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措施的实效,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实现,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行政审判工作与服务“三保”大局密切相关。行政审判工作通过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各项应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同时,通过保护相对人,尤其是普通民众的民生,及时、高效、便捷地化解行政纠纷,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服务,既是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能力的综合考验,更是行政审判工作发展的大好机遇。为了更好地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思想,更好地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活动,积极回应当前形势下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期待,最高法院专门针对当前的形势,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践,制定出台了《意见》。
为准确把握金融危机背景下经济、社会形势的新发展、新变化,掌握特殊困难时期政府行为的新特点和新方式,了解新形势下新类型行政争议的动向和态势,积极探索为“三保”大局服务的新思路和新办法,使《意见》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组成课题组,专门赴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地区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法院、行政机关和企业界代表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要求及对行政审判工作如何应对金融危机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司联合召开应对金融危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座谈会,专门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当前形势下行政执法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各部门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听取各部门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与希望。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初稿。后经多次征求意见,形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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