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晃儿 发表于 2011-4-11 08:42

近日,简阳江南妇女怒杀前夫

江南铺一妇人,靠卖猪肉为生,其夫是一小包工头,赚钱不多,却整天打牌,熟妇动辄拿几万去取人,有时还要被男人打,长久积累,熟妇想不通了,近日,拿一根钢筋插进了男人太阳穴,并掐死了五岁的娃儿。据说还准备吃药自杀,未遂。

人心呀,不好说,不好说。

温馨100嘛 发表于 2011-4-11 09:32

杀人啦

江南死了三个人

我这个版本的比较切实一点

江南铺一女的

在江南和平武卖宰猪肉、魔芋、凉粉

其夫是一小包工头

赚钱不多

却整天吃喝嫖赌

动辄拿几万去取人

回家经常对那女的又打又骂

近日

那女的觉得自己那么辛苦赚钱

还要那么受气

决定来个干脆的

拿一根钢筋(战子)插进了男人太阳穴(还把那男的的嘴夺德稀巴烂)

然后掐死了(没有掐死,用鞋带勒死的)她五岁的娃儿

然后就去江南后面那条河

轻轻地跳下去了

什么有没有留下......

PS:
那女的平时多乐观的

我们都经常去买他的魔芋

平武只有她一家在卖

没有想到她的家庭生活是那样的

每天还强忍心中的委屈

仍在乐观地做生意

生活

真不容易

那女的真太委屈了


温馨100嘛 发表于 2011-4-11 09:33

{:soso_e150:}默哀

温馨100嘛 发表于 2011-4-11 09:33

{:soso_e150:}默哀

泥娃娃 发表于 2011-4-11 09:34

可惜了

泥娃娃 发表于 2011-4-11 09:35

能不能不说熟妇~~~~

风之语 发表于 2011-4-11 09:35

默哀!!昨天的事哇??

风之语 发表于 2011-4-11 09:37

做男人,做到这个份,那男人的确该死!!

   这女人应该选择离婚,。如果男的不同意,即使死也不该把娃娃也拉到一起,毕竟娃娃是无辜的,或许娃娃长大后会有恨,但是至少他是你唯一留下的

风之语 发表于 2011-4-11 09:44

狗急跳墙

泡泡 发表于 2011-4-11 10:04

充分证明此妇文化程度不高,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幸福,或许可以是另一人生

流浪的人 发表于 2011-4-11 10:06

不该走极端   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

流浪的人 发表于 2011-4-11 10:06

可惜的一家人   男人有错   有罪

张峰 发表于 2011-4-11 10:12

回复 7# 流浪的人


    这个社会讲法律有用嘛?但对家人不应该这样!!!

泡泡 发表于 2011-4-11 10:16

法律对这种家庭暴力还是有用的,如果女的坚持要离婚,一定离的掉的

郑老大 发表于 2011-4-11 10:25

杯具哟。{:soso_e110:}

温馨100嘛 发表于 2011-4-11 10:37

{:soso_e100:}

阳光灿烂 发表于 2011-4-11 10:39

新社会的悲剧

月光冷舞 发表于 2011-4-11 10:43

我离这也比较近,据我了解,和楼主知道的有点出入。(是电话问了她的邻居得知)

据说该女的和这名杀死了的男子早就离了婚了的,可能因为娃娃又走到了一起(没有办复婚手续的),她男人长期在外吃喝嫖赌,对她是经常打骂,生活得确实有够痛苦。以前她曾对这男的说过,哪天你再把我欺负凶了,我就把你杀了,我跟娃儿去跳河死了算了。

但此次她把男人杀了后,并没有证据表明她杀了娃儿后自杀。因为现在她和娃儿两个都失踪了。所谓杀了娃儿又跳河自杀。貌似还只是一些人的猜测。具体详情有待进一步了解!

PS:千万不要真的把娃儿杀了啊,孩子是无辜的啊!哎~ 男同胞们,对自己的女人好一点吧!生活其实多美好的~

月光冷舞 发表于 2011-4-11 10:45

这女的以前也常常在普安卖醪糟。。 。多开朗的一女人!可惜了`

毅尤未尽 发表于 2011-4-11 10:53

不说熟妇 应该说(河蟹)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近日,简阳江南妇女怒杀前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