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Snake 发表于 2008-12-28 21:34

原帖由 云峰山 于 2008-12-28 21:31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看到这些图片的人,你们觉得哪些是简阳的?

用Firefox,装上Referer Control插件,基本上都能看见外链的图片,比如QQ、天涯等网站的

云峰山 发表于 2008-12-28 21:36

:p1 (11)) :p1 (11)) :p1 (11)) :p1 (11)) :p1 (11))

[ 本帖最后由 云峰山 于 2008-12-28 21:59 编辑 ]

迭戈 发表于 2008-12-28 21:40

简阳就是这个样子个人习惯就对了~

感性女人 发表于 2008-12-28 21:40

最近停车是不能乱放哈 小心点啊我每次都是停在规定停车的位置的

小渔翁 发表于 2008-12-28 21:41

~~~~~~~

[ 本帖最后由 小渔翁 于 2008-12-30 17:47 编辑 ]

lanli1975 发表于 2008-12-28 21:43

或许,后面的车是在交警走了后才出现的呢,因为有罚有没罚的~~~

鱼儿的呼吸 发表于 2008-12-28 21:50

啥子状况?

开水 发表于 2008-12-28 22:01

没有看到图,也不想安什么插件,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违章了 该挨罚

人家违章没有 交警自然晓得   说不定 交警把你罚单一开 就走了   后面来一群车停了   然后又走了交警又来了喃还是只看到你一个车在这里你不可能要交警时时刻刻都盯一个位置噻。

半亩 发表于 2008-12-28 22:03

没有看到图

头脑简单 发表于 2008-12-28 22:24

很明显,这肯定是在简阳噻
红车那张.还能看见稀饭大王的牌子嘛...
LZ的车级别太低了...也怪简阳街道太窄了,在我们资阳,新区这边街道两旁到处都可以停车,
还没人收停车费,简阳晚上吃个饭停一下也是五块

月半~月半 发表于 2008-12-28 22:46

强帖留名!:p1 (47))

披着狼皮的羊 发表于 2008-12-28 22:56

还是没看到图片喃?

幸福巷 发表于 2008-12-28 23:03

捏软柿子??
你不停到车位,人家承包的车位就收不到钱了得嘛~:p1 (33))

爱心人士 发表于 2008-12-28 23:10

这些事情不足为奇!当个交警,什么样的车可罚~什么样的车不可罚,大家都心知肚明!简阳政府序列的车从牌照都看的出来,遇到这样的车,哪个交警敢去开罚单!你交警如果是秉公执法,那市委书记的车违章了你敢不敢去罚嘛!
奔驰、宝马这些车就更不要说了,不是有钱有权的人,哪个又开的起嘛!这些车去罚,弄不好罚出点事来都不晓得!
简阳不大,就这么点事!忍忍就好了~~`

其其一 发表于 2008-12-28 23:56

这个事情如果属实,的确应该讨个说法,我不怀疑楼主发的PP,不过你应该核实清楚,再去找他们理论。

都市背篼 发表于 2008-12-29 09:07

楼主,你的“要过年了,交警也该找点过年钱了”这句话我不认可,其实交警及其他执法部门也是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此话非常不妥,个人觉得,对待违法违规行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严处。

都市背篼 发表于 2008-12-29 09:08

但是,这里可以讨论一下程序违法的话题,我先去找一个很久以前的案例,找到再说。

都市背篼 发表于 2008-12-29 09:14

违章停车罚款单不能乱开 郑州城管败诉
(2003年05月13日)

据新华社郑州5月12日电 (记者李钧德)办完事要离开时,却发现自己汽车的挡风玻璃上贴有一张违章停放处罚单。正在攻读法学博士的宋德新以这一处罚方式违犯行政法规为由,将贴罚单的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告上法庭。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州市行政执法局处罚事实不清、程序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判决其撤销罚单。


今年3月27日,宋德新驾驶车辆去郑州市科技局办事,并将汽车停放在科技局门口。几分钟后,他出来时发现自己的车上贴着一张粉色的字条———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机动车违章停放罚款行为处罚决定书》,上面写着“占用城市道路违章停放机动车,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现决定对你处以 50元罚款”。


正在北京某著名高校攻读法学博士的宋德新对这张“粉条”感到莫名其妙。他认为,这种处罚方式存在多处程序违法:首先,自己停放车辆处没有明显的禁停标志,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再者,即便自己属于乱停车辆,执法局在处罚过程中也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被处罚的司机有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时,应表明身份,并将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司机不在场的情况下,执法局就贴出罚单,剥夺了司机的多项法定权利。


宋德新拿着“处罚决定书”到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质疑,但执法局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问题。宋德新遂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这个行政处罚决定书。

[ 本帖最后由 都市背篼 于 2008-12-29 09:45 编辑 ]

笑对人生 发表于 2008-12-29 09:19

楼主,不管在简阳还是在其它地方,违章接受处罚是应该的,做为驾驶员应该时时刻刻牢记交通规则,严格按交通标志、标线、标识行车、停车。至于你所拍得的违章车辆信息,可以直接向交警大队检举,能不能做为你避免处罚的证据,就难说了。

幸福的青鸟 发表于 2008-12-29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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