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操心2
发表于 2006-10-14 14:56
呵呵,木鱼先生,我的意思是说,你想打击就打击,想揭露就揭露,只是用合法手段,别牺牲自己来教训别人。温馨提示哈,别激动!
既然你认为我这话是“贫嘴”,那俺听话,不说了。还是留给你一个人说吧。这样更显得你有道理一些。
yulin520
发表于 2006-10-14 16:24
啥子律师哟 。。你恐吓我们简阳论坛所。。
哪个怕哪个。。。老大不虚。。我请我表弟(正在清华攻读法律专业来对付这个律师)
哪个怕哪个。。顶。。。。支持论坛的顶。。。。。
xxr
发表于 2006-10-14 17:42
原帖由 今天 于 2006-10-10 22:21 发表
人家到底是不是律师你根本就没搞清楚,自作聪明!难道你就多了个鼻子或者眼睛?
都不要人家在论坛跟帖,人家凭什么加入群里?
不要打着论坛的幌子去搅混论坛,事情一直过不去就是因为某些人的兴风作浪, ...
你有毛病嗦,你咬得很哇,我为啥子要搞清楚他是哪个嘛,
我啥子话都没说了,你还要把我的跟贴拿出来说事嗦,他是你的妈还是你老汉嘛,踩 到你的痛脚咯嗦,你那么恼火,你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拿钱不多管事不少得。
xxr
发表于 2006-10-14 17:46
原帖由 今天 于 2006-10-10 22:21 发表
人家到底是不是律师你根本就没搞清楚,自作聪明!难道你就多了个鼻子或者眼睛?
都不要人家在论坛跟帖,人家凭什么加入群里?
不要打着论坛的幌子去搅混论坛,事情一直过不去就是因为某些人的兴风作浪, ...
你10月9号注册的嗦,表穿那么多马甲了,看把你累死哦,一个人要装那么多个人,虚伪到极点了。一哈装男的, 一哈装女的,你以为你是乱马嗦,看整成一个公母人哦。
无言
发表于 2006-10-14 20:39
再次声明
凡是对杨小愿进行人生攻击的帖子,你的所以言论不代表论坛……希望斑竹删除,谢谢杨小愿光临本论坛!
金家店的背篼
发表于 2006-10-14 21:24
原帖由 无言 于 2006-10-14 20:39 发表
再次声明
凡是对杨小愿进行人生攻击的帖子,你的所以言论不代表论坛……希望斑竹删除,谢谢杨小愿光临本论坛!
为了和谐健康的发展,我支持副管的言论!!!
开水
发表于 2006-10-14 21:29
对此不发表评论仁者见仁 义者见义哈
不晓得写对没有哦 郁闷带副眼镜充斯文(我是说我自己哈) 成语懂不起几个 还来写成语(还是说我自己哈)
只想说一点
论坛本来就大家发言的地方个人发的言论本来就只代表本人的意见
这个和论坛原本就是无关的论坛只是提供大家一个发表言论的地方
未必你在大街上骂了人别个还要把居委会给告了哦因为是在你管辖的大街的嘛
[ 本帖最后由 开水 于 2006-10-14 21:46 编辑 ]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6-10-14 21:36
原帖由 不羁的风 于 2006-10-13 23:14 发表
同志们,说话要注意自己形象,不要出口成章,更不要发表反动言论,前几天我一个战友在二炮的一个论坛参加答辩,发表了一篇部队关于导弹管理的文章,结果第三天就被国安请切和纯净水切了!!注意啊!
再次严重声明:
...
也,还“天下围攻”这两天看台湾的新闻看多了唆,我觉得哪个是做秀,我可不希望简阳论坛成为秀场!
金家店的背篼
发表于 2006-10-14 23:54
原帖由 自由战士 于 2006-10-14 21:36 发表
也,还“天下围攻”这两天看台湾的新闻看多了唆,我觉得哪个是做秀,我可不希望简阳论坛成为秀场!
自由又说胡话了哈,应该是“天下为公”……
泥的跋喇跋
发表于 2006-10-15 01:40
原帖由 让党操心2 于 2006-10-14 14:56 发表
呵呵,木鱼先生,我的意思是说,你想打击就打击,想揭露就揭露,只是用合法手段,别牺牲自己来教训别人。温馨提示哈,别激动!
既然你认为我这话是“贫嘴”,那俺听话,不说了。还是留给你一个人说吧。这样更显得 ...
我支持你!!!
泥的跋喇跋
发表于 2006-10-15 01:41
原帖由 无言 于 2006-10-14 20:39 发表
再次声明
凡是对杨小愿进行人生攻击的帖子,你的所以言论不代表论坛……希望斑竹删除,谢谢杨小愿光临本论坛!
赞同!!!!!!
不羁的风
发表于 2006-10-15 03:19
自由,评论老子的留言,只有给你娃娃真人PK哈!!!!
不羁的风
发表于 2006-10-15 03:23
哪些同志可以上党政网???直接把这个转发到党政网简阳接点上!!!!!
木鱼
发表于 2006-10-15 17:34
原帖由 让党操心2 于 2006-10-14 14:56 发表
呵呵,木鱼先生,我的意思是说,你想打击就打击,想揭露就揭露,只是用合法手段,别牺牲自己来教训别人。温馨提示哈,别激动!
既然你认为我这话是“贫嘴”,那俺听话,不说了。还是留给你一个人说吧。这样更显得 ...
1、你想打击就打击,想揭露就揭露,只是用合法手段。你的意思是我违反了国家法律打击和揭露了XXX事情,请指正,不然你就是在论坛诽谤我。
2、别牺牲自己来教训别人。你的意思无非是想“摆平”我(让我“牺牲”)。通过啥子手段,我就不清楚,不过,你可以放马过来。明显的又露出一副恐吓他人的伎俩来了。
其它的不想说,如果你认为我说的事是针对XXX一个人的话,你错了,那说明你心理很阴暗,老是有鬼。如果李小愿、王二麻子这样做了,我依然会发出正义的呼声。
不想与你这种人说了,道不同。
木鱼
发表于 2006-10-15 17:36
原帖由 pinkの草莓 于 2006-10-9 21:22 发表
给哪个看嘛? 给论坛会员看吗? 吓我们? 来_____ 点都不清楚
;P;P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6-10-15 22:37
有礼有节,和平解决。。。。。。。。。。。
让党操心2
发表于 2006-10-15 23:57
原贴由 木鱼于 2006-10-17 :34 发表
1、你想打击就打击,想揭露就揭露,只是用合法手段。你的意思是我违反了国家法律打击和揭露了XXX事情,请指正,不然你就是在论坛诽谤我。
2、别牺牲自己来教训别人。你的意思无非是想“摆平”我(让我“牺牲”)。通过啥子手段,我就不清楚,不过,你可以放马过来。明显的又露出一副恐吓他人的伎俩来了。
其它的不想说,如果你认为我说的事是针对XXX一个人的话,你错了,那说明你心理很阴暗,老是有鬼。如果李小愿、王二麻子这样做了,我依然会发出正义的呼声。
不想与你这种人说了,道不同。
原帖由 木鱼 于 2006-10-14 13:13 发表
就是要打击那些不按规矩办事的人,就是要揭露那些做不来事情的人,还专门坏事的人...
[ 本帖最后由 让党操心2 于 2006-10-15 23:59 编辑 ]
让党操心2
发表于 2006-10-16 00:06
“不羁的风”先生:给你提供有关“党政网”的情况——简阳“党政网”是专网,和互联网没有互联互通。一般的行政事业单位都能上党政网。所以,从技术上说,据我所知,要把《简阳论坛》的贴子发到党政网,不能像你说的“直接转发到党政网……”可能只有用U盘拷贝过去。
[ 本帖最后由 让党操心2 于 2006-10-16 00:07 编辑 ]
疯猪
发表于 2006-10-16 00:21
请各位朋友注意:
论坛虽然是一个虚拟的空间
但希望各位朋友不要使用攻击性、伤害性的措辞
论坛的良好风气需要我们大家一起维护
请各位兄弟姐妹支持
天马行空
发表于 2006-10-16 08:26
原帖由 让党操心2 于 2006-10-16 00:06 发表
“不羁的风”先生:给你提供有关“党政网”的情况——简阳“党政网”是专网,和互联网没有互联互通。一般的行政事业单位都能上党政网。所以,从技术上说,据我所知,要把《简阳论坛》的贴子发到党政网,不能像你说 ...
厉害,还可以谈"党政网"的转发问题,专网就专网三,我看啊,这个坛子里面可以上专网的人不是少数,专网好神秘哇?反正我这些小老百姓是上不了什么专网滴,羡慕能够上专网的朋友哈.另外,U盘拷就是对的三,,都是成熟技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