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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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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告诉我,伤口不深,但是长了一些,缝两针,再打一针破伤风就没事了。他在缝针的时候打了局麻,我没感觉到疼,过了一会儿我就开始走神,堕入了漫无边际的冥想之中。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面,在我的身体上留下了多少伤疤?七岁那年站在窗台上吃树上的李子,越摘越远,一头摔了下去,导致左上臂骨折。十二岁那年,打篮球又摔断了右前臂,当时弯成了一个直角形。还有呢?哦,我的左腿被邻居家的狗咬过,至今左腿的脚脖处还留着一个手指肚大小的疤痕。还有就是十三岁那年,被惊马撞过一次,自行车被卷到了马车底下,变成了一团麻花,我没什么大问题,不过在右膝盖下面留下了一条三厘米长的疤。这些都是小学时发生的事情,自从上了初中,我的厄运就结束了,似乎这是命中注定的劫难,相反的是,也就是从那时以后,我开始给很多人身体上留下伤疤,具体多少我已经记不清了。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前天因为打出租车司机至今还在脖子上留有一道抓痕,手背上的擦伤已经结痂,不过现在额头上又敷上了一块纱布,现在数一数,仅仅这几天在我身上居然有三处了,难道我的厄运会再次降临吗?我摸了摸额头上的伤口,嘶嘶拉拉地疼。大枪动手的时候,我本想争辩几句,可是听了永利温温软软的那句话,我一下子泄了气,转身推门走了。在世纪外面,我发动车准备离去的时候,刘晓红匆匆追了出来,她把我丢下的皮包抱在怀里,不顾我的阻挡塞进了车窗,里面装满了凌乱的钞票,有的已经露出边角。她在推挡的过程中一言不发,即使是转身离去的时候,也没有说一句客套话,一副拒人千里的样子,看着她背影,听着她的高跟鞋咔咔作响渐渐远去的声音,我的心里非常恼火:**,什么时候轮到你这种人瞧不起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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